寿光中学四年
作者简介档案:魏德昌(原名魏法昌),1916年生,寿光纪台西曹家庄人,1936年冬毕业于寿光县立初级中学,1942年毕业于西北联合大学法商学院,1945年任十二战区(司令官傅作义)军法监察部军法官,1946年高考司法官及格,1947年任青岛地方法院法官,1950年任第十四军军法官,1953年—1985年先后任台北地院检察官,金门、新竹、台中、屏东、桃园、彰化等地方法院院长,1986年任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终身制、简任一级——省主席最高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各部委次长级)。
寿光中学,学校不大,当时有初一、初二、初三三个班,及简师一、二、三三个班,预科是增加的一班。教室在西院与简师三在一起,王会龙、邱国治(少符)当时是简师三班同学,比我早三年。我在预科的成绩不错,年底直升初中,即中十级。在县中期间,喜欢各种球类运动,篮球是班队,以后又被选为校队,垒球是投手,排球打得也不错,纲球也喜欢,但因为场地有限,打球的机会很少。在初中三年没有读什么书,每天下午三时下课后,大半都呆在运动场参加各种运动,直到六时晚饭铃响,带着满身大汗,跑到餐厅用餐,学生伙食差,菜也少,必须吃得快,否则饭未吃完菜没有了,白饭馒头均难下咽,因为运动后没有休息,又抢着吃饭,因机时得了胃病,消化不良,一直到四十多岁才慢慢康复。晚上自习本来可以读点书,又因常患眼疾(角膜炎),所以上自习的时间也不多。初三时参加一次校际篮球比赛,扭伤了脚,久肿不退,医药无效,一直到毕业都未愈,后参抗战打游击,跑不跑去不治自愈了。
在校中最感遗憾的一件事,是我当班长时,由于自己的幼稚和无知,致使一位最要好的夏家训同学被学校开除了。事情有经过是这样的:上英文课时,李老师讲得很糟,同学们都不满意,下课时同学们将书桌上的盖子(桌面可以掀起来的,书放进抽屉中)用力一摔,全教室噼里叭啦连续不断,给李老师很大的难堪,他下课后去找代理校长韦延真(校长赵渐逵,后被选为“国大代表”,因公晋省由教务主任代校长),称“中十”他不教了,韦主任问明原因即将我叫到他的办公室,问我是谁摔桌子,我说很多同学都摔了,他又近问:“你看到谁了?”我本来不肯讲,经他一再追问,我与夏同学是同桌,在不得已的情形下,说出了他的名字,一会学校出布告开除夏同学。这样太不公平了,摔桌子的不只夏同学一人,只开除他一人怎能对得起夏同学,虽经全班同学下再要求收回成命,学校一直不肯,赵校长返校后亦支持代校长之处理,坚不肯收回成命。不得已我们联合全校同学(中九级除外,中九是赵校长最喜欢的一班,我们叫他保皇党)共同罢课,并搬出学校,以扩大声势。在罢课期间,我们在校处租得基督教会的一处房子作为办公处所,一面联合乡绅县商会会长苏文农(同学苏温之长辈),一面联合私立北海中学校长何德卿(原为寿光中学校长,离职后自己在县中对面原当铺旧地址创立私立北海中学。李森庭即为该校学生)检举学校不法事迹,向省政府控告赵校长,希望撤换校长。经过这一闹,虽然没有挽回夏同学被开除的命运,但第学期校长就换人了。教育厅派徐新周前来接任,徐校长公共关系做得很好,一方面向县政府争取经费增加学校设备,一方面与驻军联系,利用兵工将校外一大片沟渠填平,辟为运动场。校务日隆,惜好人不长帮,不一年校长竟病逝任内,省府又派王海如先生前来主持校务,直至民国二十六年七七抗日战争发生,寿光县城沧陷,王校长带领了部下、同学参加了抗战工作(抗战期间王校长担任过莱阳县长)。
我是民国二十五年冬毕业,当时还有会考。我在毕业前月余即参加了县立短期小学教员考试,经录取后又调训一个月,幸蒙学校同情,允许请假受训,在鲁东考取的教员,集中在潍县受训,受训期间适逢双十二事件发生。我的祖母也于此时辞世,父亲从家乡前来告知后。不禁痛哭失声,经同学劝慰始渐平复。家母早逝,自幼赖祖母扶育长大,既尚未尽奉养之责,而亦未能奉侍汤药即离我而去,痛苦愧疚,久久不释于心。在此种情绪不稳定下,会考的课业无暇亦无心准备,仅凭平时一点听课心得,竟然过了这一关。“中十”应届毕业同学四十几人,全部或一部未能通过会考者,约有二分之一,我算是最幸运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