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同春,男,生于1948年12月,寿光市上口镇张屯村人,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寿光中学高中10级2班学生。现任全国老龄委办公室主任助理(司局级)。
1969年3月入伍,1970年1月入党。1969年3月—1988年8月,在北京卫戍区部队工作,先后担任文书、班长、排长、干事、股长、团政治处主任。1988年8月转业至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先后担任过调研部主任、人事部主任、权益部主任。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调研、起草工作,担任起草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对我国人口老龄化、老年人权益保障、老龄工作的理论和实践有较深入的研究。主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释义》、《老年人权益自我保护手册》等。多次参加过为国务院、部委领导同志讲话的起草。发表过若干理论文章。组织了联合国人口基金资助的《中国贫困老年人救助研究》等科研项目。组织了第八届亚洲/大洋洲地区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国际会议的筹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