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锦岳,男,寿光市古城街道刘家官庄人,生于1937年12月,寿光中学高1级1班学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学高级教师,山东省特级教师;退休前任桓台第一中学校长兼书记(正处级)。 1958年寿光中学毕业后考入山东师范学院(现山东师范大学),1962年分配到桓台一中任物理教师。1980年任教导处副主任、党支部委员,1984年任副校长、副书记,1990年任校长、书记,1998年退休。现任桓台一中离退休人员党支部书记。 1980年被评为“山东省中学特级教师”;1984年荣获“山东省劳动模范”称号;1993年被评为“桓台县廉洁标兵”;1994年荣获“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淄博市优秀校长”称号;1998年被桓台县人大评为“人民功臣”。 个人先进事迹分别以“廉洁校长”和“让党性闪光的人”为题在《山东教育报》和《中国教育报》刊登;管理经验文章“学校管理改革的四结合”和“合格加特长教育模式初探”分别在《山东教育》杂志和《教育改革百论》一书中发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