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江,男,生于1926年10月20日,寿光市洛城街道西刘村人,博士,中共党员,寿光中学十五联中初中8级学生。西北政法大学教授。
1960年莫斯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毕业。1946年3月在山东省寿光市寒桥镇任小学教师,1948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1949年南下作随军支前工作。曾任区团委副书记、法院代理审判员等职务。1951年经组织推荐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1953年加入共产党,1956年经组织推荐公费去苏联留学,专门研究国际私法学,1960年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同年回国,分配到西北政法学院任教,主讲过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课程。1982年以来,任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和教授,1987年任法学研究所所长,直至离休。离休后发挥余热,任西安法律培训学院院务委员会主任,陕西财经学院客座教授。主要社会职务有: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全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陕西分会理事;曾任国际法学会理事、全国自学考试委员会法律委员会理事、陕西自学考试委员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陕西省法学会顾问等职。参加过陕西省三届国际经济洽谈会,在第一届洽谈会上任法律组组长,参加审核各类涉外经济合同,受到省外经委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刘振江教授在近四十年的教学科研生涯中,撰写了十几部法学教材、专著和译著,以及50篇论文和译文。在研究国际私法学方面,全面系统地研究了国内外学者的不同观点,提出了《论国际私法性质》一文,获司法部优秀论文奖。在国际民事诉讼法方面,著有《国际民事诉讼法原理》、《论国际民事司法协助》、《中国区际司法协助发展途径》等专著和论文。主编的《国际私法教程》和《国际经济法》,为十几所大专院校采用作为教材。参加编写的《国际法》,获国家教委优秀教材特等奖和司法部优秀教材奖。主编的三部普法小册子,均获得陕西省社联的优秀作品奖。其余50余篇论文中,也有不少获得陕西省社联和学院一级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