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中学主要办学职责和权限
第一条 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办学原则,贯彻为学生服务、为家长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办学思想,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 高举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的旗帜,紧紧围绕立德树人工作目标,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科研兴校的方针,以把学校建设成既有过硬的教育教学质量又具有一定办学特色的省级规范化普通高中为目标。
第三条 坚持以汉语言文字为基本教学语言文字,推广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四条 坚持德育为首,贯彻中小学德育大纲,切实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健全德育工作运作机制。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以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为主线的教育活动。加强德育队伍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不断创造学校德育工作特色。
第五条 突出教育教学工作。学校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课程标准、教学计划和教材的要求实施教学。学校教育教学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注重个性、着眼发展,促使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审美素质等方面达到较高的水准,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六条 以教学班为实施教育教学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并负有协调本班级各科的教育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的联系责任。
第七条 建立由必修课、选修课、活动课三大板块构成的课程体系。必修科目按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课程标准、教学计划执行。根据课程标准要求和学校特点落实和开设知识拓宽、个性发展、兴趣爱好等类型的选修科目。活动课包括班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体育活动、兴趣活动、文娱活动等。
第八条 重视劳动技术教育,注意帮助学生从打好成才基础的高度把劳动技术教育与社会实践教育相衔接,搞好辅导基本技术知识、能力的教育。
第九条 重视文艺、体育及卫生健康教育,培养学生有较高的艺术欣赏力和一定的艺术表现力,办好体育传统项目,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体育、卫生工作法规,抓好体育课、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活动等工作,每年举行文化艺术节和其它体育、文化、艺术系列活动。
加强健康教育,关注心理健康。
第十条 实施自主招生,每年秋季招收高一新生入学,学校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家长对此应予以遵守和配合。
第十一条 采用行政班管理制和教学班授课制,实施教育教学。
第十二条 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在班额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可接受符合条件转学生。
第十三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须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