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教育学区、市属各学校党组织、机关各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为激励各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创先争优,加快寿光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步伐,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和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导师。现就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导师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数量
先进基层党组织在教体系统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中评选(是党委的学校可以申报本党委,也可以申报所属的总支或支部;是党总支的可以申报本党总支,也可申报所属的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导师,在教体系统中共正式党员中评选。
拟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20个,党建标准化建设示范校20所,优秀共产党员12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0名,优秀党员导师20名。
二、评选的基本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1)领导班子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团结坚强,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强;(2)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素质过硬、富有活力,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3)工作业绩好,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教育教学成绩显著;(4)服务师生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为本,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和谐;(5)遵守纪律好,严格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和各项纪律规定,坚持依法治教,廉洁勤政,得到师生群众的衷心拥护,无党员出现违法乱纪、违反计划生育、有偿补课等情况。
2.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在教育教学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3)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教学质量突出;(4)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爱生如子,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5)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模范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无违法乱纪、无违反计划生育、无有偿补课等情况,2017年以来师德考核达到优秀等级。
3.优秀党员导师评选条件:教体系统在职在编正式党员教师,从事教育教学5年以上,目前仍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党的纪律规定,在教育教学和日常工作生活中主动亮出身份、做出表率,时时处处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2)学生德育教育成效明显,能够主动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传统文化教育于教育教学全过程,有班主任工作经历。(3)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意识,教育教学成绩显著。(4)积极主动发挥党员导师作用,在领衔团队或课题、项目,与青年教师结对传帮带,做学生的“六大员”等方面成绩突出。(5)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学校、同行认可度高,深受学生喜爱,在家长中享有较高声誉。近三年师德考核为优秀等次。(6)获得过寿光市优秀教师、立德树人标兵、特级教师、寿光名师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
4.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从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中推荐,除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2)善于总结、勇于创新,所在党组织党建考核成绩突出;(3)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4)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在师生中威信较高。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各单位党组织自行申报,根据各单位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主要参考党建工作情况和考核情况研究确定;党建标准化建设示范校已根据评估成绩确定;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评选,逐级审核把关。优秀党员导师、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市属学校、镇街区为单位进行推荐,每单位每类推荐1-3名(详见分配表);党建办先进行初审,根据标准分别确定25名、35名左右进入下一轮;再由演讲展示、业绩评定、考察座谈等环节确定。曾经违反计划生育和违规违纪、参与有偿补课的党员不能推荐。
各单位党组织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标准条件,严格把关,层层推荐,做到好中选优。要扩大民主,通过公示等办法,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教师的意见,提高推荐工作的透明度。推荐既要体现先进性要求,又要考虑推荐对象的代表性,重点向教学一线倾斜。
根据中组发〔2016〕17号、潍组通字〔2017〕14号和寿组通字〔2017〕4号文件精神,教工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员导师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与县级优秀教师享受同等待遇,请各单位在推荐时要与教师节表彰综合考虑,统筹安排。
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导师推荐审批表,各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于5月31日前报党建办公室。上述表格及材料中的地名、单位名、人名一律使用全称和标准用字,用A4纸打印,并以word格式将电子稿发至邮箱sgjydwb@wf.shandong.cn。
附件: 1.《推荐名额分配表》
2.《拟推荐受教工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导师推荐审批表》
中共寿光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9年5月 20日